五金机电行业
分类网站集群

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交通车租用招标公告
 
  • 信息类别:
  • 【招标合作】
  • 公司名称:
  • 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行政中心 
  • 所 在 地:
  • 广东省 广州市 
  • 行业大类:
  • 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 
  • 发布时间:
  • 2008-5-19 10:24:43 
  • 过期时间:
  • 2008-6-19 10:24:43 
HyperLink
  • 公司地址:
  • 广州黄埔南岗康南路788号
  • 联系电话:
  • 020-32281088
  • 邮政编码:
  • 510760 
  • 公司传真:
  •   
  • 电子邮箱:
  • huaminpang@pec.com 
  •  HyperLink
详细信息
  •   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交通车租用标书
      投 标 人 或 单 位:
      详   细   地   址:
    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:
      联   系   电   话:
      说明:1、租车用作我司接送员工上下班,每天早晚共用车两次,每月租车22天左右。
      2、按我司财务流程月结租金,乙方报价为含税价,结帐按当月实际出车天数计算。
      3、我司除支付租车租金外,其他车辆相关费用由出租车公司负责(包括乘客险,车上座位险每个投保三万元、车辆险、车辆维护、年票、养路费、车船税等)
      4、截标日期为2008年5月19日上午12:00,过期不候。
      5、投标时请用信封封好,并在封口处加盖贵公司公章。
      6、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经办人庞化民
      电话:(020)32281088转3003
      移动电话:13922781357。邮箱:huaminpang@pec.com
      行车路线 单程 备注
      南岗至市总工会
      南岗至鹭江客村
      南岗至天府路口
      南岗至黄埔邮局
      南岗至新塘
      贵公司需说明事项:
      1.
      2.
      3.
      资料邮寄: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行政中心吴福章总经理
      地址:广州黄埔南岗康南路788号
      邮编:510760
      租  车  合  同
      甲方(出租方):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
      乙方(承租方):
     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,同意将   台27座中巴车(司机由乙方配备),车牌号码分别是:      ,租给甲方作员工上下班交通车使用。经双方协商订立条款如下:
      1) 乙方应保证行车安全,技术操作及车辆的保险(含乘客险,每个乘位投保叁万元人民币)由乙方负责;甲方有调度使用权。
      2)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期内各车的交强险、商业保险、环保标志、车辆检合格标志凭证复印件。
      3)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各车的合格证件及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,各车的司机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,各车的司机驾驶工龄不得少于三年。
      4) 乙方司机有义务协助甲方谱查乘车员工人数等相关事宜。
      5) 乙方要负责对出租车辆每5000KM进行维修保养,并把每次维修保养的出厂单提交给甲方备查,以保障甲方的正常使用及安全行使,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(如司机违章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)不能按时到达甲方要求的目的地,甲方有权拒付当次发生问题的车辆的月租车费。
      6) 乙方应保证车身、车厢清洁,保证车身美观,保证空调器的正常运作并按员工要求在行车途中要开空调,车辆出发前十分钟开启空调。
      7) 乙方车辆要使用国三标油,不得以闹油慌等理由影响甲方用车时间。
      8) 甲方租车时间为:每周一至周五,各路线车辆每天早上07:45到达甲方厂区门口、下午17:10从甲方厂区门口开出。具体时间有变动时,以双方提前作口头协调为准。
      9) 行车路线和时间(如附表)。
      10) 乙方应遵照甲方指定路线及时间行驶,如发生违规行为将作  以下处罚,乙方不得有异议:
      A. 交通车应提前5分钟到达甲方指定的第一出发地点,若迟到3至15分钟,罚款50元;迟到15至30分钟,罚款150元;迟到半小时以上,则扣罚当次车租的双倍金额。
      B. 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,接载途中若因乙方司机比甲方所规定之时间提前驶离车站,导致甲方员工误车,每有一个员工误车,则扣罚乙方20元。交通车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甲方公司,保证甲方员工的准时上班,无论任何原因造成交通车迟到的,则每车次扣乙方20元。
      11) 租车费用及结算方式:
      A. 租车费用:一号线黄埔邮局一  元/天;二号线天府路口一   元/天;三号线鹭江一   元/天;四号线省总工会一   元/天;五号线新塘一 &nb

相关信息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。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关于我们 || 联系我们 || 广告服务 || 诚聘英才 || 网刊宣传 || 机电通会员 || 加盟代理 || 网站声明 || 网站地图 || 在线帮助 服务热线:0571-28853333 28905678 28905690 4008-110110转温州注册商 传真号码:0571-28905652 反馈建议与意见
建华集团旗下网站 运营商:杭州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:中国浙江杭州市沈半路2号
网站经营许可证:浙B2-20070059  广告经营许可证:3301052200830
  • 在线客服:
  • 在线客服